为坚决守牢尾矿库汛期安全底线,应急管理厅联合生态环境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聚焦“头顶库”、回采库、加高扩容库及尾矿堆(渣)场等四类重点对象,集中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排查和隐患整治,精准辨识安全风险,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全力防范汛期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联防联控,全力防范汛期风险。联动生态环境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对在用一、二等库和“头顶库”开展督导检查,通过省级主导、市县联动,分级辨识、全员覆盖,省市县三级累计发现问题隐患307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1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84条,整改率达93%。工作中,检查组现场交办问题,既教方法、又提建议,帮扶指导企业制定务实管用整改措施,并督促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跟踪监督,实现闭环管理。
二是精准摸排,全面掌握家底情况。全国尾矿库汛期重大安全风险专题研判会议结束后,应急管理厅迅速传达贯彻落实,赓即组建4个检查组,联动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对18个涉矿市(州)开展“打非治违”暨尾矿库安全摸底排查,重点核实“头顶库”、回采库、加高扩容库和尾矿堆(渣)场现状,确保不遗不漏、数据精准。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四类对象24座(处),其中“头顶库”7座、回采库5座、加高扩容库4座、尾矿堆(渣)场8处,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75条(含重大事故隐患52条,其中堆渣场参照尾矿库标准判定重大隐患44条),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150余条。
三是真核严查,狠抓整改“回头看”。结合专项检查,同步开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核查,对照涉及凉山州、有关县(市)和矿山企业的问题,坚持“一矿一策、一事一核”,逐项比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实际成效,全面压实整改责任链条。通过“查改结合、以查促改”,进一步强化了问题闭环管理,确保每项反馈问题都经得起复核、改得出实绩,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同时,针对今年发生事故的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专项帮扶整改验收。经专家复核确认,10条重大事故隐患和42条一般隐患已完成闭环销号,剩余12条一般隐患正按照整改时限有序推进。
四是分类施策,靶向治理突出隐患。检查中,对冕宁县某矿山企业发现的2条现实安全风险突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交办属地县级人民政府,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待隐患整改并经属地监管部门验收后方可复工,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对盐边县一回采超期且停止回采逾2年的尾矿库,主动与企业沟通,引导其采取闭库销号方式,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第三方机构出具不实报告,引用参数错误等问题,拟结合日常监管中暴露的中介机构突出问题,通报全省,以示警示。
下一步将充分运用本次检查成果,及时交办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结合非煤矿山帮扶指导服务,持续强化尾矿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堆存、违规加高扩容等行为,系统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加快推进四类重点对象分类治理,压实行业审批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