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商务部等5部门公布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的公告 | ||||
| 索引号: | 3/2026-00047 | 发文字号: | 2026年第6号 | 发文单位: | 应急管理部 |
| 所属机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 | 主题分类: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 公文种类: | 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5月22日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01日 | ||
商务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向特定
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
管理目录》的公告
2026年 第6号
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进行调整,新增1-叔丁氧羰基-4-氧-3-哌啶甲酸甲酯等3个品种至附件1第一部分。
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予以公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商务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