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七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
| 索引号: | 3/2026-00050 | 发文字号: | 应急〔2026〕51号 | 发文单位: | 应急管理部 |
| 所属机构: | 政策法规司 | 主题分类: | 政策法规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04日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05日 | ||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七届
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应急〔2026〕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加大应急管理领域全民普法力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决定共同举办第七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厉行应急法治,守护国泰民安。
二、组织单位
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消防法、防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应急管理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
(三)深入学习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应急管理类、职工权益保护类行政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
具体法律法规文件名录在竞赛答题平台发布。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形式及时间
活动分热身赛、正式赛、总决赛,其中热身赛和正式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1.热身赛。2026年6月26日至6月30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省(区、市)和各中央企业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2.正式赛。2026年7月1日至7月20日,每人每天有3次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3.总决赛。2026年9月下旬,各省(区、市)和正式赛总成绩排名前20名的中央企业组织代表队赋分晋级总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和赋分规则另行通知)。各省(区、市)和晋级总决赛的中央企业各组织一支4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须从正式赛答题人员中选择,并请于9月11日前报送参赛人员身份认证信息。
(二)配套普法活动
1.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应急管理部与司法部共同举办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有关通知另发)。
2.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活动。各省(区、市)和各中央企业可结合实际,通过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展主题讲座、专家现场咨询、普法成果展示、典型案例宣讲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活动。
五、奖项设置
根据总决赛成绩,按照地区和中央企业两个赛区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4个,并对活动组织积极且成绩优异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省(区、市)和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基层一线,全方位、多渠道激发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参与竞赛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竞赛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精细部署,高效实施。各省(区、市)和各中央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请确定竞赛活动和宣传报道联络员各1名并于6月11日前将名单(见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yjpfjs@163.com),同时请联络员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见附件3)。
(三)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各省(区、市)和各中央企业要坚持正确方向,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多声部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请积极投递稿件(稿件接收电子邮箱:yjpfjs@163.com),择优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注重实效,坚决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各省(区、市)和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工作部署,坚决防止层层加码、硬性动员等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现象发生,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五)联系电话
1.活动咨询:010-82328255、82328275。
2.宣传报道:010-83933153、87986116。
附件:1.竞赛答题平台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
2026年6月4日